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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卫生环境都还不错,周边吃的也很多,就是早餐品种比较少,位置是在县城,想去花水湾泡温泉的一定要注意,酒店位置离花水湾比较远十多公里的样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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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间大,装修很好,床铺干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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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间淋浴间的下水道居然还是堵起的,枕头上还有污渍,掀开铺盖床上居然还有一根长头发。最不能理解的是一次性的拖鞋里居然还有一块干了的果皮。你这拖鞋是一次性的吗? 价值48元的早餐极其简陋。也是我住这么多酒店吃的最贵最难吃的一个早餐。